▲ (圖/台灣勞基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 官方帳號
《拍新聞/網記 騰凰數位/台北報導》
畢業季到來,許多社會新鮮人滿懷憧憬投入職場,卻意外落入陷阱!
台北的小芸(化名)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,在網路上應徵到一份美容業助理學徒工作,面試過程順利,老闆強調「輕鬆學會、薪水穩定」,讓她信心滿滿。沒想到第一天報到,事情就不太對勁。
「根本沒有打卡系統,上班時間9:00到18:00,然後他說要先繳學費9,000元,才能學習接下來的內容。」
小芸滿腹疑問,詢問老闆為何要繳錢,對方竟說:「這是公司內部訓練費,不繳就無法上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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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勞基指出,這類案件近年在畢業季特別常見,許多新鮮人因經驗不足,對職場規則不熟悉而被不良雇主利用。這些「假培訓、真剝削」的職場陷阱,已經成為政府與民間積極打擊的重點。
🔍若企業要求求職者繳納所謂的「學費」或「訓練費」,但實質上並未提供對等專業訓練、也未依法揭露資訊,可能涉及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、第7條,甚至構成詐欺或剝削勞工行為。
根據法規:
🔹 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、第40條(禁止收取不當費用)
雇主不得向求職者收取報名費、訓練費、押金等,違者可處 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🔹 若涉及詐欺行為(如未簽訂勞動契約卻要求繳費)
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339條,最高可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。
🔹 如未提供打卡、工作時間記錄,也可能違反《勞基法》第30條
雇主應負責記錄勞工出勤,否則恐受處罰,每次處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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